外籍个人股息红利要交个税吗?27号公告明确20-税率与代扣代缴义务
外籍个人股息红利现在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27 号明确:自 2026 年 9 月 1 日起,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 20% 税率;外商投资企业向外籍个人支付股息红利时应当代扣代缴税款,并于支付所得的次月 15 日内申报纳税。原暂行免征的条款同时废止,具体执行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外籍个人股息红利的规则变了什么
变化的核心是两件事:一是原来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股息红利的暂免个税安排不再适用,二是扣缴义务明确落到支付方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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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原规则 |
现行规则(2026-09-01 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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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征税 |
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免个税 |
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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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税率 |
暂免,无税率适用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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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义务人 |
无强制代扣要求 |
外商投资企业支付时代扣代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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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期限 |
— |
支付所得的次月 15 日内申报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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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财税字〔1994〕20 号第二条第(八)项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27 号(同时废止上述条款) |
注意适用主体是“外商投资企业向内、外籍个人股东分配股息红利”中的外籍个人股东,其他情形仍按各自适用的规定处理。
外籍个人股息红利的代扣代缴怎么操作
对外商投资企业来说,这一步相当于新增了一项固定的申报动作:
1. 分配决议环节确认股东身份与外籍个人名单,明确本次分配金额与所属期间;
2. 支付环节按 20% 计算应扣缴个人所得税,并在账务上单独列示“应交个人所得税”;
3. 支付所得的次月 15 日内完成申报缴纳,留存分配决议、股东身份资料与扣缴凭证;
4. 涉及跨境支付的,同步核对资金汇出与外汇业务所需的完税凭证材料。
对于外籍个人股东,建议提前把分配时点与现金流安排好——原来“到手为分配额”的预期需要重算。
未扣缴怎么办:补税期限与常见误区
如果企业支付时没有代扣代缴,规则也留了明确路径:取得股息红利的外籍个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 6 月 30 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应当按期缴纳。
两个误区需要纠正:
· 误以为“不汇出境外就不涉及个税”:纳税义务的判定与资金是否汇出无关;
· 误以为“没有代扣就没有责任”:支付方负有代扣代缴义务,应扣未扣存在被追责风险。
企业在往年的利润分配安排中,如果存在尚未完成的分配决议,建议先做一次涉税复核。
FAQ
Q1:新规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A1: 自 2026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同时废止原关于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股息红利暂免个税的规定条款。具体适用范围与执行口径以税务机关最新公布为准。
Q2:外籍个人股东自己需要做什么?
A2: 若企业已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一般无需重复申报;若企业未扣缴,个人应在取得所得的次年 6 月 30 日前缴纳税款,或按税务机关通知的期限缴纳。
Q3:外籍个人转让股权也按 20% 税率吗?
A3: 股息红利与股权转让属于不同应税情形,适用规则不同,需要分别判断。涉及股权转让的,建议结合转让主体、持股性质与税收协定等因素单独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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